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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或将以代管模式全面主导深汕合作区

日期:2017-09-11       来源:财新网、第一财经

    传闻已久的全国首个特别合作区——深汕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终于有了官方消息。9月8日,知情人士称,深汕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初步方案,已获广东省政府通过。深汕合作区管理建设工作或由深圳全面主导,人事权也划归深圳,但行政区划保持不变,仍由汕尾市管辖。在为期30年的合作期内,深汕特别合作区将享有地级市管理权限。上述方案尚待广东省委批复。有分析指出,这实际上是以代管形式,实行政府行政管理输出改革的一个范本。

    深汕合作区位于深圳往东100多公里的汕尾市境内,前身是2008年成立的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时任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力推“腾笼换鸟”战略,推促珠三角地区将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至粤东西北地区,借此发达城市既可为高端产业发展腾出空间,亦可对口帮扶落后城市。

    2011年,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复设立深汕合作区,合作期限30年,由深圳、汕尾两市共管共建,深汕合作区享有地级市一级管理权限,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为广东省委、省政府派出机构。汕尾发展经济的优势在于坐拥大片未开发土地。深汕合作区规划总面积463平方公里,大约相当于四分之一个深圳;可建设用地145平方公里,约为深圳新老两个市中心——福田与罗湖两区之和。

    但深汕合作区2011年成立后的起初几年建设进展滞缓,尤其是征地工作几近沉寂。两市分工不明确,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都无章可循。时至2014年4月,深圳、汕尾两市明确分工机制——深圳主导经济管理和建设事务,汕尾负责征地拆迁和社会事务,合作区发展才初见眉目。

    深汕合作区在2016年8月出台的《关于贯彻实施深圳东进战略的行动方案(2016-2020年)》中提出,合作区要主动承接深圳产业拓展和城市功能纾解,以交通基础设施为先导,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集聚发展要素,加快形成规模效益和“港、产、城”相融合的城市骨架,努力建设深圳产业拓展支撑区,争当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排头兵和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区。

    对于深圳来说,深汕特别合作区也是其东进战略的尖兵。过去30多年来,深圳的城市发展方向是“一路向西”,造成了“西强东弱、西密东疏”的不均衡城市格局。作为全国一座经济中心城市和华南珠江东岸地区超大型城市,深圳需要通过实施“东进战略”,补齐城市建设和管理治理的短板,加快实现特区一体化。与此同时,深圳东部地区的发展也将为促进深莞惠经济圈和粤东地区协调发展作出贡献。公开数据显示,粤东六市(河源、汕尾、梅州、揭阳、汕头、潮州)2015年经济总量为7175亿元,仅为深莞惠合计值的26%,为深圳市的42%。目前深圳在周边城市有几个非常重要的产业平台,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中兴通讯在河源的生产基地、华为在东莞松山湖的基地等。

    据悉,深汕合作区将坚持“深圳总部+深汕基地”发展模式,其产业发展规划是,与深圳主导产业和未来产业相配套,致力于打造“深圳总部深汕基地”的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模式,承接深圳总部企业因扩大产能、产业外移的生产制造环节转移落户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少企业看中的是深汕合作区土地资源丰富,开发强度低,而且投资环境与深圳趋同。“都是深圳套路,没有吃拿卡要。”但深汕合作区基础设施仍在建设初期,人才短板也显而易见,这些都是政府和企业必须考虑的问题。